招标信息

济南能源项目A地块木地板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03-12
报名截止:2024-03-14 17:00:00
一、招标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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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济南东鑫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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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济南市贤文片区天辰大街北侧、小汉峪沟西侧、开拓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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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济南能源项目A地块(1#3#4#5#6#11#15#17#楼)木地板供货及安装,金属压条安装,防潮措施,地面自流平平整度验收及工作面交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对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成品保护措施,垃圾清理,负责电梯使用过程的使用费,竣工验收的相关检测试验,配合交房及交付过程的质量快修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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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围
2.1在开工前,木地板分包单位须根据中国济南市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所须之证件、报批,所有开工事宜和缴纳有关款项,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均由木地板分包单位负责。
2.2木地板分包单位必须视察现场,熟悉现场的地理位置、通道、通信设备、现有管线运输条件(包括垂直运输),以及工地内作贮存物料和施工用途的工作区,一切现场地面及地下设备和建筑物,机电情况以及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施工的所有资料。不得以不清楚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做出额外索赔或要求延长竣工期限。服从当地政府管理(如:备案、街道、城管、消防、质检部门、建委、规划、环保部门等)要求,并主动申报一切必须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3木地板分包单位应按甲方划归的区域内承担自己的临设,甲方不提供临时办公设施,通讯、住宿、大批材料库房等,一切费用均要由木地板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2.4木地板单位须根据合同约定、投标文件、发包人的要求上报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图,随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木地板分包单位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应管理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木地板单位应在工程现场指派一名资深的经发包人认可的项目经理,此人的姓名和所有详细资料,木地板分包单位须于投标阶段在其投标文件中列明并取得发包人的认可,中标后应纳入木地板合同。木地板单位在撤换此施工负责人前必须得到甲方书面批准。如甲方确认木地板分包单位指定的施工负责人工作不利,甲方有权要求木地板分包单位撤换该施工负责人。木地板分包单位在接到此书面建议后,须立即将该等人士撤换,并以3日内提供一位或几位经发包人代表认可的施工负责人替换、由此带来的人员更换交接而连带的所有损失均由木地板分包单位负责承担,不延长竣工期限。
2.5木地板分包单位应详细勘察了解项目周边的具体情况,慎重考虑由此带来对施工的影响(如高考期间、政府重大活动限制、夜间不能施工等)。木地板分包单位应采取最为有效的降噪措施或调整施工时间的措施。费用考虑在综合报价中,由此带来的施工时间延误、延长、抢工,均要综合考虑,并在综合单价中包含此部分费用,甲方不再单独支付费用。
2.6因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详细程度不同,木地板分包单位应在其设计资质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配置专职深化设计师驻场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深化图纸设计工作,并报发包人确认后使用。木地板分包单位有责任对不合理的设计节点提前进行优化调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调整项及费用,但必须征得甲方、设计的同意。
2.7木地板区域内所有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设备、配件等),设备调试,其他分包单位的维修等,均由木地板分包单位负责看护、成保、保洁,直至交付业主,均视为已包含至综合报价中。
2.8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在必要时提出的有关木地板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或工程范围增减,木地板分包单位应接受并立即执行,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不得受商务问题的影响(合同价款的变更执行合同有关约定),并且不得因此影响合同履约时间。
2.9在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之后的保修期内,若发包人提出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变更要求(改造或新增),木地板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保证按发包人的要求如期保质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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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R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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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式
R固定单价£浮动单价£固定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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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计税
方式
R一般计税□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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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无R有,金额:20000(大写: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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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方式
R云筑网£指定账户(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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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招标要求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优先入围。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本级或上下级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会计年度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6.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在有效期内,投标主体一致的投标人,经综合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地板的设计、制造、销售等相关资质的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2.业绩要求:1)近三年参与施工过不少于2个同等规模工程;
2)项目经理具备10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
3.其他要求:1)公司资金能力要求:能接受、满足及承受合同付款条件下的资金周转,并保证不会对此工程的正常运作造成任何影响,更不会因此造成延期交付工程,工人讨要薪水等情况的发生;
2)投标人无欠税行为,需出具近期的完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3)熟悉投标项目所在地的验收要求,并确保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4)未与我司合作过的单位,需在招标公告截止前联系我司人员进行考察,联系人及电话:王鹏涛13646404558。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及考察评比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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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