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川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2024-03-12甘肃平川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购人拟对甘肃平川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服务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甘肃平川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境内,本项目已列为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电站距离平川区直线距离约39km,距离白银市直线距离约93km,距离省会兰州直线距离约132km。工程区西侧有省道S209经过,北侧有国道G341和省道S308经过,东侧有省道S205经过,交通便利。电站地理位置优越,接入系统便利。电站建成后主要是承担甘肃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 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部分组成。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18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295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 本项目 2023 年 7 月 11 日取得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预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函。 2.2 采购范围: 2.1负责工程现场中心试验室的组建,包括试验室设备的配置、安装、运行管理及维护, 计量认证、试验仪器及工器具的率定。 2.2协助建立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2.3承担该工程的土建试验、物探试验、金属试验的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和采购人要求的现场试验和检测,包括永久工程及临时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取样与试验工作。 (1)土建试验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经常性的、常规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构(部)件、工程实体质量等相关检测试验项目。 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原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外加剂、掺合料、骨料、水、钢筋、钢材、止水材料、土石坝填筑料(体)、砌石、砂浆、混凝土、锚杆、锚具、钢绞线、锚索张拉等。 (2)施工期物探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库土建工程物探试验检测项目;输水系统土建工程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厂房系统土建工程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其它部位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其他物探试验检测及配合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3)金属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检测试验、金属结构无损检测、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及其他工作。 2.3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甲方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试验检测资料为止(本电站项目预计2024年5月1日开工,2030年12月31日电站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发电)。 2.4 服务/交付地点: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0)列入中国能建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1)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应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量测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以及金属结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应答人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业绩要求:近10年应承担过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或大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的组建、运行、管理等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0年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4)检测仪器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现场试验室要求: 要求应答人须在现场建立质量检测试验室,现场试验室须具备与工程相应的试验条件。 母体检测机构应当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合理配备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配备与其授权检测项目相匹配的仪器设备及设施,并确保其试验环境条件(包括所设立的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等)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现场试验室应当按照母体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善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岗位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以及试验检测流程、样品管理、试验操作规程、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17时00分。逾期未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接受。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