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排水防涝溢水口提招标公告
2024-03-12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排水防涝溢水口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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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桐财磋商采购-2024-6 | |||||||||||||||
2、项目名称: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排水防涝溢水口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46,000.00元 | |||||||||||||||
最高限价:44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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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桐柏县排水防涝溢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的测绘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含预算书(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后续相关技术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审批; 5.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提交相关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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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的信用报告); 3.5 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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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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