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散装水泥运输、粉煤灰倒运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11
一、招标条件
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散装水泥运输、粉煤灰倒运(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永煤本部五矿水泥使用需求及汇龙水泥粉煤灰使用需求。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为其提供散装水泥运输、粉煤灰倒运。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散装水泥运输、粉煤灰倒运(二次)。详细的水泥、粉煤灰运输起止路线及拉运量见下表:
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散装水泥运输、粉煤灰倒运(二次)需求信息表
序号 起止地点 预估运量(吨) 备注
散装水泥运输
1 汇龙水泥——城郊煤矿 5000  
2 汇龙水泥——城郊煤矿西风井 5000  
3 汇龙水泥——陈四楼煤矿 5000  
4 汇龙水泥——陈四楼煤矿9采面二期 70000  
5 汇龙水泥——新桥煤矿 7000  
6 汇龙水泥——新桥煤矿地面注浆工程 20000  
7 汇龙水泥——顺和煤矿 2000  
8 汇龙水泥——车集煤矿 3000  
9 汇龙水泥——车集煤矿(南二风井) 3000  
10 粉煤灰倒运(汇龙水泥备用库至生产库) 10000  
合计 130000  
备注 运输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签订单价运输协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内运输量达到15万吨后合同自动解除。如运输量达不到15万吨按一年执行)。
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承运方开具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招标方按程序报上级公司支付资金计划,待资金计划批复后支付,承运方应能接受现汇、转账及承兑等付款形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罐式容器。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罐式容器运输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扫描件无法判定罐式容器运输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至少具备垫资120万元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6辆自有车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且满足国V及以上环保排放要求。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1日18时00分到2024年03月1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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