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海河流域2024年度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监测外业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LYSTLSJCWYDC-2024-01
项目名称:海河流域2024年度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监测外业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结合海河流域实际情况,开展海河流域2024年度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监测外业调查,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项目范围涉及海河流域燕山、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永定河上游、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共计118个县(市、区、旗),总面积21.67万km²。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3月22日10时30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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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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