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容城县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人为容城县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容城县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3)建设规模:建设县城区域暴雨、道路积水、大风等气象灾害监测设备13套,每套包含一体式6要素微型智能气象站(含机械式风向风速)、路面积水传感器、太阳能系统及结构件。建设覆盖全县全部行政村的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监测设备55套。建设容城县气象灾害监测指挥平台,包含气象实时观测、设备运行监控、历史资料统计、天气预报、雷达图、卫星云图等功能模块。(4)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本项目总投资508万元,招标估算额482.26万元。(5)建设工期:120日历天。(6)标段划分:1个标段。(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8)交货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根据甲方的收货地址和时间,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涉及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完成过1项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或气象灾害监测类项目业绩。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指: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类型的设计与开发;信息系统硬件设备购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气象灾害监测类项目指:自动气象站、能见度仪、降水传感器、日照传感器、蒸发观测仪、雪深观测仪、酸雨自动观测系统、雷电定位系统、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实景摄像机、温湿压传感器、风向、风速传感器、太阳能供电系统等气象灾害监测设备硬(软)件设备购置。
  3.1.3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2 09:00至2024-04-02 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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