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20000制氧循环水冷却塔及水泵房噪声治理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3-09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炼钢厂1#、2# 20000制氧循环水冷却塔及水泵房噪声治理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三钢炼钢厂1#、2# 20000制氧循环水冷却塔及水泵房噪声治理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 20000制氧循环水冷却塔及水泵房噪声治理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规模:炼钢厂制氧车间1#、2#20000制氧循环水水泵、冷却塔运行时,水泵、淋水声及配套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高,因声频率低,声源位置高,声传播衰减慢,对位于厂界外住宅区声环境造成影响,不符合环境噪声要求,需对1#20000制氧、2#20000制氧循环水水泵房、冷却塔等进行噪声治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20000制氧、2#20000制氧循环水水泵房、冷却塔等增设噪声治理设施、设备,进行噪声治理。其中水冷却塔降噪措施为“隔声屏障(隔声围护)+进风消声器+出风消声器”型式,水泵房采取“进、排风消声器+隔声门、窗”的治理措施。噪声综合治理性能考核按1#20000制氧、2#20000制氧循环水泵房、循环水冷却塔进出风口、办公室楼顶(主任办公室楼顶)七处分别进行考核,60秒连续等效A声级值达到要求。
中标人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验收合格、性能考核、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服务等内容的整体工程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合同生效后150个日历天。
因承包人交工时间延误,自延误第5日起,每延误一日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二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2)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需具备1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噪声治理业绩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合同复印件;(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的相关内容、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内容、合同金额、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盖章的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以下负责人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2家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 8日至2024年3月1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服务费 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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