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八布乡哪灯村委会哪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08
项目名称:八布乡哪灯村委会哪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831968
采购需求:1.建设哪灯村委会哪湾村小组污水处理管网2千米,污水处理池及生态湿地各2个及污水收集池等附属设施;2.开展哪湾村小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500平方米,挡土墙建设100立方米;3.开展哪湾村小组民族特色村寨改造提升3000平方米,配套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营造等;4.开展村内损毁道路修复1200平方米,建设村内0.3×0.3m排水沟渠300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1)八布乡哪灯村委会哪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近 1 年(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新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批准,并签署同意,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4.信誉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的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5.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应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08 23:00至2024-03-15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