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广州市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项目磋商公告

2024-03-08
项目名称:2024年广州市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250,000.00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最高限价(元)
2024年广州市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项目
签订合同且合同生效后次日起至2024年11月
1项
详见第二部分
250,000.00
备注:
(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如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2)本项目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 2024年 3月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开启、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4年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