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河道生态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施桥镇片区建设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2024-03-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为改善河道引排水条件,连通不畅水系,减轻区域排涝压力,提升河道环境面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6日主任办公会通过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升三年(2022年-2024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度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本次拟实施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河道生态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施桥镇片区建设工程,是扬州市胜利河生态湿地深度处理工程的配套工程。本标段工程内容为通过新开0.9km施桥支港(吴洲东路段~胜利河),沟通南北水系。
本工程等别为Ⅴ等,河道级别为4级,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河道生态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施桥镇片区建设工程施工标计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KFQHDHJTSSQ-2023-SG),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开工长约0.9km施桥支港(吴洲东路段~胜利河),建设护岸约0.9km,沿线进行绿化提升,新建箱涵1座(宽3米×高3.2米×长10米×2孔)。
2.3投资规模: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669.67万元,项目概算建安投资(含水保环保专项建安费)是627.88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4月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7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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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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