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招标公告

2024-03-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养老服务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0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项目年度末期考核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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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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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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