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薄弱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网络、课桌凳、音体美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7
项目名称: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薄弱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网络、课桌凳、音体美设备)
预算金额(元): 66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课桌凳 一标段课桌凳 其他家具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880000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标段网络设备 二标段网络设备 其他网络设备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060000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标段小学音体美设备 三标段小学音体美设备 其他文艺设备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40000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标段初中音体美设备 四标段初中音体美设备 其他文艺设备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940000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662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第一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二、三、四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3)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7 17:00:00 至 2024-03-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