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2024-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内。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2024-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食材类别包括肉类、瓜果蔬菜类、米面干货调料类。具体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镇石化大道300号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多功能餐厅、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11号惠电家园。
2.5交货期(服务期):2024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本合同继续履行,进入合同正式期。考核不合格,本合同终止。每天配送。每天07:30前将所订购食材送到石化大道300号广东惠州天然发电有限公司多功能餐厅或大亚湾区石化大道11号惠电家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有2个单年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配送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的首页、签字页、项目主要内容页的复印件,正在执行中的合同亦作为有效业绩。合同内容页应显示年合同金额,如未显示,则提供该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一个合同算一个业绩,不因多年度重复计算业绩。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4)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报价的期间。
(5)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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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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