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昭阳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市立医院宿舍、大同综合楼、城丰农贸市场周边、昭阳安居楼等8个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7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
2.2.工程建设规模:7707322 元(其中含暂列金 36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9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昭阳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市立医院宿舍、大同综合楼、城丰农贸市场周边、昭阳安居楼等8个小区改造项目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 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属于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07322元(其中含暂列金 36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900000 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2、《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3〕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本项目入围投标人抽取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建筑[2023]12号)文件规定实施:投标人数量少于7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7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按省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要求抽取20家入围后,再从已入统的建筑企业中抽取50家入围(注:已入统建筑企业名单以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入统建筑企业名单为准)。6、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7日 00:00:002024年3月12日 23:59:59(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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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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