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07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汕头电厂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位于5/2AB皮带廊道底下原入厂煤采样间房,将与新安装的入厂采样装置连接,实现入厂采制一体化全自动作业。因卸煤生产需要,要求投标方在改造时须充分了解现场工作条件,合理安排时间,在不停止皮带运行的情况下进行设备优化和改造。根据需要,需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
2.6 招标范围: 1、新建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1套,自动采样连接系统2套。自动采样连接系统与电厂原入场煤采样装置连接,实现入厂采制一体化全自动,全过程无人值守。
2、在招标方输煤控制室新建1套制样智能管控系统,对招标方原自动采样系统和新建全自动制样系统实现信息和数据对接,实现远程智能监控,同时负责数据采集与上传,数据及程控系统上传至招标方对应系统。系统实现网络安全隔离。
3、项目同步新建1套机组碳排放智能核算系统,采集汇总各项所需参数,进行机组碳排放量的智能核算、统计及分析。尤其应关注系统实现网络安全隔离,且不影响现有系统的运行。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火电厂燃料或锅炉系统的工程施工或设计的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具有在火电厂机组检修或改造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上述资料提供证书及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3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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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