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采购的内容包括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配套中压柜、10KV电力负载管理系统、接地电阻柜、负载箱、备品备件、油箱、烟气处理系统、电缆、PLC、调试柴油等。 |
招标范围: |
设备 材料
本次采购的内容包括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配套中压柜、10KV电力负载管理系统、接地电阻柜、负载箱、备品备件、油箱、烟气处理系统、电缆、PLC、调试柴油等。 |
工程总投资: |
79500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材料/设备费: |
0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计划交货期: |
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15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 |
计划交货地点: |
上海市松江区书海路349号项目现场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5)投标人应为拟供产品中重要设备(本项目重要设备是指柴油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是得到该产品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制造厂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产品制造商的制造厂声明函与产品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书); |
业绩要求 |
制造商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至少一个类似规模(不小于20000kVA)的柴油发电机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并附合同或用户证明或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其他要求 |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3.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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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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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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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3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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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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