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儋州市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拆除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儋州市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拆除清运工程) 项目编号 ZCLH-2024-0227
预算金额(万元) 600
最高限价(万元) 60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工且满足实际情况调整的工期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9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4-03-06 至 2024-03-13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