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3-0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物资采购中心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采购项目为响应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整治攻坚行动,现需采购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台智能危废暂存间及配套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质保等相关服务,设施应满足无锡环保局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项目预算:20万元(不含税)。
交付地点:无锡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限:自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免费质保。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1
物资目录大类:基础设施及设备;
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O1683
其他安防设备
详见比选文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及控股信息等)的截屏;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无连续亏损或提供近3个月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性文件,提供复印件;
2.4 本项目要求制造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制造商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1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等内容),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制造商业绩,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制造商参选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参选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参选人参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函原件;②参选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参选的,只接受制造商参选;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 其他要求:1、参选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2、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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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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