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罐容标定采购公告

2024-03-06
一、项目编号: ZY24-SH17-FW220TP
二、项目名称:广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罐容标定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3.1 项目概况:
现执行合同年底到期,广东销售分公司计划对2024年加油站改造或新建项目需要进行油罐罐容标定服务进行谈判采购。预计采购总金额约60万。该项目为配套解决加油站改造过程中的油罐罐容标定需要,相关资金计划等在项目中考虑,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组织开展选商活动。
3.2采购范围:
谈判范围及技术要求:
1、加油站油罐容量大部分为30立方,部分加油站有少量15立方、20立方、25立方、40立方及50立方等容量油罐,需进行罐容标定,并提供电子版《油罐容积表》,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证书版《油罐容积表》及校准证书。
2、GB/T 17605-1998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卧式圆筒形金属油罐容积标定法(手工法)。
3、GB/T 13235.3-199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立式圆筒形金属油罐容积标定法(光电内测距法)。
4、环保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排放标准(GB89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准。
5、如合同期内有新标准或规定,执行最新标准或规定。
控制价:容积比较法2800元/罐,激光测量法1200元/罐,控制价为含税金额;投标人油罐报价为单个油罐报价,报价不区分油罐容量大小。
报价中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为包含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作内容并满足技术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相关管件、配件、辅件及全部损耗的价格、运输费、调试费、安全防护措施费、管理费、企业利润、其它相关工作与之相关的风险、6%增值税费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货期:接到订单后5日内完成油罐罐容标定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资质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谈判厂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1.2谈判厂商须在具备有效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法定计量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使用的专业机械设备需满足加油站安全管理需要。如没有有效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法定计量机构计量授权证书的提供自主管理其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并承诺满足《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及相关专业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2 业绩要求
谈判厂商须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国际石油行业公司承担过类似服务业绩一份。注:业绩需附合同以及合同相对的发票至少一张,未提供合同或者发票的视为无效合同。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3.投标人承诺:
4.3.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函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4信誉要求:
谈判厂商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5其他要求
4.5.1服务商承诺满足谈判范围及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
4.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3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货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16时前:(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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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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