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工具信息传输及电报发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06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工具信息传输及电报发送服务(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CEC
三、招标内容:
运输工具信息传输服务,如航班动态报、舱单报、主单报、分单报等电报发送服务,一年,邮航公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具备一个年度运输工具信息传输服务费超过一百万元(含)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包含运输工具信息传输等相关内容)、②该合同下银行流水或发票,案例证明材料缺少任意1项视为无效业绩。
(四)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