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门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5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2-04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门窗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高新区。
2.2 规模:一期工程建设2×1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于2022年12月26日开工,计划2024年8月26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24年10月26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具体以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为准。
2.4 项目概况: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区,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120MW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银盏—英德)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28亩。本项目门窗洞口尺寸、数量、立面分格、开启方式、颜色、框料型材等有关技术要求详见相关建筑物建筑图纸中的《门窗表及门窗大样》,门窗洞口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专业厂家应根据本设计的门窗立面、开启方式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经设计方及业主单位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全厂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门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构筑物:主厂房、集控楼门窗、联合车间门窗、锅炉辅助间门窗、锅炉补给水车间门窗、启动锅炉房控制室门窗、危废暂存间门窗、综合服务楼门窗、办公楼门窗、材料库及检修车间门窗、综合水处理间门窗、生活污水处理站门窗、主门卫室门窗、次门卫室门窗等,但不含GIS房间的门窗,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为固定含税单价采购。履约中固定含税单价保持不变,以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分批供货,中标人在接到在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每批次供货。(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如遇招标人交货时间调整时,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调整要求,并不得以此加价)
2.8标段划分: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门窗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包含门窗制作供应的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的门窗制作供应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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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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