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沼气净化系统药剂(催化剂)-重新招标公告

2024-03-05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沼气净化系统药剂(催化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
湿法脱硫是指采用脱硫液(通常为碱性水溶液)在吸收塔内吸收气体中的硫化氢,使脱硫后气体中硫化氢含量满足应用要求。催化氧化法湿法脱硫是在脱硫液中添加了催化剂,该催化剂可将吸收的硫化氢氧化为单质硫进而分离获得高纯度硫单质副产品,同时催化剂经过空气氧化再生后恢复催化能力,从而实现脱硫液的循环利用,催化氧化法湿法脱硫可显著降低脱硫液中碱的消耗量,并实现了硫单质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是一种高效、环境友好性脱硫技术。
沼气净化目前2套脱硫系统,二期增加1套脱硫系统,共3套系统。催化剂采用的是双核酞菁钴磺酸铵混合物。外观:蓝灰色粉末;颗粒细度:小于60目;堆密度:0.94g/cm3;水不溶物:小于1%;含水量:小于3%。该脱硫剂功效为将液相硫化氢催化氧化为单质硫,目前我司沼气日产气量为4万m³,需将原料气中1000-5000ppm的硫化氢净化至30ppm以下,单套沼气净化系统含硫污泥出泥量为0.5吨/月以上。供货单位需通过相关试验确保药剂使用效果达标。若中标供货单位提供的药剂无法满足现场工艺需求,为保证我司正常生产,期间因生产需求而产生的改造费用及系统更换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现有催化剂年度预估需求量:为600千克。合同供货期满或数量达到600千克,合同终止。本次采购为处置中心(含一、二期)一年度沼气脱硫催化用量。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复印件核查)
2、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证明原件核查)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药剂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核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9:00时至2024年3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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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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