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4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分公司钻井平台施工作业计划,拟进行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采购,由服务商按海事部门要求完成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协助办理相关海事手续。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3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根据分公司钻井平台施工作业计划,拟进行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采购,由服务商按海事部门要求完成钻井平台拖航及钻井作业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协助办理相关海事手续。预计钻井平台拖航作业的通航安全保障服务和钻井作业的通航安全保障服务共计22次,根据钻井平台作业海域,本项目分以下3个标段:标段1:沧州海事局辖区海域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预估金额120万元(含6%增值税)。
标段2:营口、盘锦海事局辖区海域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预估金额60万元(含6%增值税)。
标段3:曹妃甸海事局辖区及其它海域通航安全保障服务,预估金额140万元(含6%增值税)。
2.4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沧州海事局辖区海域通航安全保障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14.88万元/次(含6%增值税)。
标段2:营口、盘锦海事局辖区海域通航安全保障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14.65万元/次(含6%增值税)。
标段3:曹妃甸海事局辖区及其它海域通航安全保障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14.1万元/次(含6%增值税)。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6 实施地点:服务地点位于平台施工海域海事主管部门所在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3.2.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关键信息,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2.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3 月 04 日至2024年 03月 11 日 8 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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