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掘锚一体机(重型半煤岩)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05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掘锚一体机(重型半煤岩)采购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项目预算金额:2800万元,本次采购掘锚一体机(重型半煤岩)、四臂锚运破一体机(锚杆转载机组、含遥控器)、刚性架(二运桥式转载机轨道架也叫爬道)、煤矿用带式转载机(二运桥式转载机),计划用于石窑店煤矿井下巷道掘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掘锚一体机(重型半煤岩)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掘锚一体机(重型半煤岩)采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且投标方为掘锚一体机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具有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销售业绩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所体现的时间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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