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辆报废处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4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辆报废处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提供95辆报废消防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处置服务,同时完成车辆报废手续。
服务地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所属18个支队
预算金额:0万元,本项目属性为报废回收,由中标人支付回收残值给采购人。


合同履行期限:由各支队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报废拆解协议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车辆报废工作,办理完成车辆的报废手续,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如下:(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2)投标人应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能力;(3)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