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江公司高坝洲电厂大坝一号、二号门机金属结构整治及防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3-0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清江公司高坝洲电厂大坝一号、二号门机金属结构整治及防腐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 由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背景
高坝洲电厂大坝两台门机自1998年投入使用以来经长期露天运行,部分金属结构老化,所处工作环境潮湿,门机多处锈蚀严重,主要部件已10年未进行除锈防腐,存在安全隐患。
2.2 采购内容
2.2.1 对高坝洲电厂两台门机部分金属结构进行整治,主要实施内容为整体更换两台门机小车室、回转室、电气室及小车室、回转室非承重部位底板;更换两台门机8个夹轨器防护罩、回转机构底座防护罩、电阻器承重底板;更换大坝一号门机主副司机室、大坝一号门机的4个行走电机底座等;
2.2.2 对两台门机金属部分整体重防腐。
2.3 工期:约4个月,一号门机拟于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期间实施;二号门机拟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实施(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门式起重机(A);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60t及以上起重设备的改造或大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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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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