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肇庆分公司电气火灾监测扩建项目(二期)集成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2024-03-04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服务地点
1
系统集成服务
2023年肇庆分公司电气火灾监测扩建项目(二期)集成服务采购
设备材料费
791,385.00
广东省肇庆市
2
集成服务费
789,352.00
3
安全生产费
15,787.04
合计金额
1,596,524.04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段)划分情况:
(1)项目内容:对肇庆分公司本部及各县分公司的生产办公用房等建筑物的配电箱进行改造,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并入消防集中监控平台。
(2)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计划工期:本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1,596,524.04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设备材料费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91,385.00元(不含增值税);集成服务费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89,352.00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为不可竞争费用15,787.04元(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附件《参选一览表》各个子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经修正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的(1)和(2)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具备1个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电气火灾监控类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8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电工作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cx.mem.gov.cn/)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应复审日期、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信息)截屏打印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8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配套通信模组”和“天翼4G无线上网卡”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参选报价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参选人须提供该设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与本次参选报价产品所对应的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参选人承诺本次参选报价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2.3.3 参选人承诺本次参选报价的“配套通信模组”产品与所获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模组完全一致,无改变通信模组的接口,电源和结构等。(承诺函格式自拟)
2.3.4 参选人须承诺上述参选产品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关键技术指标,“配套通信模组”支持4G全网通,支持掉电报警,含2米吸盘天线;“天翼4G无线上网卡”具备电脑USB接口,即插即用。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7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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