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百色市博物馆、百色市群众艺术馆、百色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百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续建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4
百色市博物馆、百色市群众艺术馆、百色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百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续建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色市博物馆、百色市群众艺术馆、百色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百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续建一期)(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百发改社会[2018]64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百色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3500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百色市龙景区LJ02-05-08地块
建设规模:百色市博物馆、百色市群众艺术馆、百色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百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续建一期),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群众艺术馆(不含小剧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后续装修及主体剩余建设工程,包括土建未完成剩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套电气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区域建筑面积为12607.25㎡,其中地下室(不含人防区域)面积为5331.45㎡,地上建筑面积为7275.8㎡。主要建设的区域包括地下室(不含人防区域)、1#楼群众艺术馆(不含小剧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入口大厅、消防控制中心、室外总平。(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概算价:35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9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1.设计内容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设计内容以及工程施工期间派驻设计代表团队常驻工地进行服务。 2.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材料及设备采购。 3.全过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组织项目建设、配合验收并移交,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3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0002866005845001001 ,标段(包)名称:百色市博物馆、百色市群众艺术馆、百色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百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续建一期)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等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设计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单项设计金额为7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2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或监理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如投标人已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能推荐为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03月0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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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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