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数字共享科技中心项目(024-01商业办公楼等13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永丰数字共享科技中心项目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2〕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永丰数字共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24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永丰数字共享科技中心项目(024-01商业办公楼等13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永丰数字共享科技中心项目(024-01商业办公楼等13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30555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0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549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永丰数字共享科技中心项目 (024-01商业办公楼等13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中:1)通风系统:加压送风系统、排风系统、排烟系统、排油烟系统、送补风系统、油烟净化系统等;2)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制冷机房、换热机房等;3)采暖(楼座内地暖主干管道、室外市政热力管道接至热泵机房内的预留采暖一次水管道)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内容
2.6其他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2935.3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高度为43.8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规模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通风或机电安装相关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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