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产成品转发运外包业务]招标公告

2024-0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产成品转发运外包业务,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产成品转发运外包业务
2.2招标内容:第三分公司产成品转发运外包业务,作业地点为第三分公司储运车间及小苏打车间(包括电池级纯碱),作业劳务人员共计49人。
2.3服务期限:壹年。
2.4最高投标限价:469.03万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劳务类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并在承诺书上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中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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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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