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113工房起爆药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3工房起爆药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40%自筹资金6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13工房起爆药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备注
C1100000096012845002001
113工房起爆药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1

非标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设计、制造、预验收;设备到货后90天完成安装调试及终验收
地点(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 >用户指定地点(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
8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业绩要求:有相关产业非标自动化产线设计、制造的成功案例,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2年(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资质,有相关产业非标自动化产线设计、制造的成功案例,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 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11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