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客观听觉测试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客观听觉测试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
预算
所属
行业
投标
保证金
允许
进口
1
1-1
客观听觉测试平台
1套
415000
工业
8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3)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执行。(4) 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3)资格承诺函:①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③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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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