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县二期村级就业社保网络信息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2024-03-04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永福县二期村级就业社保网络信息化服务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永福县二期村级就业社保网络信息化服务项目,采购村级社保设备维保服务,设备调测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200元(含税);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5200元(含税),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被否决。
1.5本项目设中选人1名。
1.6服务期:自项目通过实际使用方和比选人的验收之日起2年。
1.7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成,投入规定服务。
1.8服务地点:永福县。
1.9中选人数量:本项目将各确定1名中选人,并签订合同,若出现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或根据中选候选人的排名次序递补确定中选人。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4 日08 时30 分到 2024年3月6 日18时00分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上午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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