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大托老库区10栋仓库一楼备料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大托老库区10栋仓库一楼备料区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备[2023]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大托老库区10栋仓库一楼备料区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卷烟厂大托库区
2.3建设内容:大托仓库1#--10#库的一楼备料区、一楼电梯门厅、走道及一楼至顶楼楼梯间装饰改造,改造面积约59550㎡。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8259171.33元(含税)。
2.10招标编号:A43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且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无在建工程。
(6)其他主要人员:项目组织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均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Ⅰ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Ⅱ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Ⅲ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Ⅳ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③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6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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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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