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60套巡游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设备、计价器、车载LED顶灯等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01
2.采购项目名称:260套巡游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设备、计价器、车载LED顶灯等采购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43万元,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预算包括相关设备、运输、安装、维护和技术服务,出租汽车车载GPS/北斗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开通、调试、使用、培训、维护和技术服务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拟确定1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60套巡游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设备(含智能屏一体机、车前摄像机、车内前后摄像机、DMS摄像机、TF卡) 、计价器、车载LED顶灯,安装一套符合行业应用的车载GPS/北斗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系统。(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登录后查看)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设备或车载GPS/北斗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