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新桥烟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生产所需香原料及辅材(第二批)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一、招标条件
河南新桥烟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生产所需香原料及辅材(第二批)(二次)招标项目已由河南新桥烟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南新桥烟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河南新桥烟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生产所需香原料及辅材(第二批)(二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6个标段。
具体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标段8
金雀花提取液
无色至淡黄色流动透明液体,带有清凉药草香
标段13
灵香草替代物
微黄至黄色液体,药草香、辛甜香
标段26
提子浓缩物
棕色流动液体,浓厚而悠长的葡萄干果肉样焦甜香气
标段29
荔枝提取物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新鲜荔枝香气
标段45
康酿克白油
淡黄色液体,白兰地酒和水果、油脂、青草香气
标段53
烟草单离物
无色至淡黄色油状物,油脂气息,主要成分为新植二烯
2.3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2.4交货地点:由河南新桥烟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指定。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质量标准: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质量安全卫生指标和实物标准执行。
2.7质保期:本项目产品自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为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样品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上午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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