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央空调及消防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消防控制及装修修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央空调及消防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消防控制及装修修缮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以文件办理告知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40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5456㎡,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央空调及消防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总投资约88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消防控制及装修修缮施工部分,约397.799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监控系统等安装工程的拆除及新建;天棚、墙面、屋面、地面、栈道等装饰工程的拆除及新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0.5456万平方米、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300~3000万元之间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7799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即为 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4年6月15日完成项目建设;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 年3月7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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