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系统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4-0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系统等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7,000.00元
采购包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23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3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7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系统
1(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规定
237,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达到可供试运行的程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按本章“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中规定的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1至 2024-03-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3-26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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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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