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户外标识导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区内,梅山西北至梅山大道,西南至东排河,东北至港航路,东南至踏海路。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360532万元,项目用地387亩,总建筑面积296076平方。
2.3 标段划分:1个。
2.4 招标范围: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户外标识导视系统室外发光字及室外标识的制作安装、检测、验收通过、售后及保修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2.5 招标控制价:1699661元(含暂列金220000元)。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分批次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其中第一批交货时间为15日历天,第二批交货时间为4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9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3.4 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其控股企业、子公司。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3月4日9:00至2024年3月8日23:59时止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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