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脱硝液氨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招标编号:CHDTDZ052/17-SB-01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脱硝液氨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2/17-SB-01501 液氨 液氨6000吨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7.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须提供与其授权或购销合同的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8.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协议,且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6000吨及以上液氨供货业绩,其中必须有1项为燃煤电厂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01 16:232024-03-0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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