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发变组保护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一、招标条件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发变组保护装置项目及相关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
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320MW级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建设2×630MW级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2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发变组保护装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发变组保护装置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本标段发变组保护装置按双重化配置,且须选用不同厂家的产品。投标人必须为其中一套(即第一套发变组保护装置)的生产商,并且投标人须提供另外一套(即第二套发变组保护装置)的制造商授权证明。
2.2 以下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均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盖章),原件备查):
2.2.1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第一套发变组保护产品品牌必须具有3份应用于国内1000MW(单台机组容量)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发电厂的发变组保护的投运业绩(以合同份数为准)。
2.2.2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第二套发变组保护产品品牌必须具有3份应用于国内1000MW(单台机组容量)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发电厂的发变组保护的投运业绩(以合同份数为准)。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3月1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3月8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时
六、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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