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场水下资产管理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2024-03-0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场水下资产管理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南京市。
2.2规模:海上风电场中风机及升压站桩基础监测、海缆状态监测及预警,船舶的AIS、雷达和视频监测数据接入分析及船舶驱离系统开发。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上风电场水下资产管理平台开发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扫描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海上风电运维系统平台建设业绩或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系统开发业绩或新能源集控系统开发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所提供扫描件不能清晰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则视为无效业绩)。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