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2025年3月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1.招标条件
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2025年3月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2025年3月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
服务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项目概况:申能吴忠热电公司2×350MW机组(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生产运行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总量约90万吨,其中非供暖期(2024年4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固废量约45万吨,供暖期(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固废量约45万吨。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公司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全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投标人需根据申能吴忠热电公司2×350MW热电机组运行情况,及时对招标人机组生产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部外运,并作为各类建材生产原料、生产终端建材产品等其它形式的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部分应拉运至定点的金积工业园区储灰场处置。招标期限自2024年4月1日0:00起至2025年3月31日24: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粉煤灰、锅炉渣和脱硫石膏销售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具有宁夏区内火电固废综合利用及处置业绩,并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3.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或被环保部门处罚的环保事件/事故。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3.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五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及近五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前述第(6)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3.9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9日到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时(同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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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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