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洗衣房洗涤化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CH2024-7
2、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洗衣房洗涤化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元):299992.5元
5、最高限价(元):299992.5元
6、采购需求: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洗衣房洗涤化料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7、数量:1批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至2024年3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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