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一台冷干机和除湿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8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4-02-042;
1.2项目内容:一台冷干机和除湿机采购;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凤滨路666号;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质保期:2年;
1.6(施工/供货)期限:标段一:冷干机从合同签订日起40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标段二:除湿机从合同签订日起70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第一标段:一台冷干机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一台除湿机采购项目。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0)一标段除湿机项目需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除湿机相关产品专利;二标段冷干机项目需要GCCA认证证书。
 
3.2收取材料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05 日 12:00之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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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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