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三板溪水电厂主变冷却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2-27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板溪电厂共有 4 台主变,单台主变容量为 290MVA,冷却方式为强迫油循环水冷却(ODWF)。原主变冷却单元采用基伊埃(芜湖)川崎机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 WKDH 315Exz 冷却系统,每台主变配置 4 组冷却单元。由于投产至今已有冷却器陆续出现内漏故障,为确保主变冷却器的可靠性,满足主变的冷却需求,决定对出现渗漏的主变冷却器单元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三板溪电厂主变冷却器改造包括:主变冷却器;水流量传感器;油流量传感器;泄漏检测器;运杂费和保险费。(主变冷却器生产厂家参考:保定新胜、凯络文、东屋电气等国内外同档次品牌,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2.3 工期要求
2.3.1 本次招标为三板溪电厂主变冷却器改造项目,2024 年完成 6 台冷却器更换项目。
2.3.2 采购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完成 2 台冷却器的制作和出厂验收,2024年 11 月 30 日前所有设备及材料运抵三板溪电厂。
2.3.3 本项目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为 1 年,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质保期内,一旦出现质量或技术问题,卖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3.4 收货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板溪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具备 D1、D2 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
3.2.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等。
3.2.4 投标人如有进口原材料、元部件的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4 台(套)(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4 日。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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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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