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医疗信息数据采集与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2-26
医疗信息数据采集与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医疗信息数据采集与服务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热射病防治专科数据库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福建省泉州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2 影音记录仪 1  
3 一体化智能协作终端 1  
4 临床医疗设备智能采集终端 1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1.2万元;
3.最高限价:51.2万元;
4.本项目共1包,通过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5.其他:1)交钥匙工程,提供硬件的安装、部署、调试和配套软件研发服务;
2)需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地点、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售后服务(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年)、知识产权和保 密要求、物资编目赋码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3)中标人(成交人)预中标后,须提交采购人所在省份近两年内最低价承诺函(特殊情况需提交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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