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应急研讨子系统软硬件设备(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2-23
一、项目名称:某应急研讨子系统软硬件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H15-F1075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最高限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付时限 ★交付地点 ★质保期
1 某应急研讨子系统软硬件
设备
105.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武汉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s://art-file.dlzb.com/2024/02/26/1708938607755.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s://art-file.dlzb.com/2024/02/26/1708938607935.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art-file.dlzb.com/2024/02/26/1708938607556.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本项目其他必要的相关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
2)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国军标(GJB)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仅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于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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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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