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冀中·非遗”文化生态建设一期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2-2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固安县礼让店乡屈家营村。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冀中·非遗”文化生态建设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9880 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 29500 平方米,其中:非遗展示区 7500 平方米(包括展馆和科普中心)、非遗表演区 6000 平方米(含 1 个大剧场 1500 座、2 个小剧场分别 300 座、200 座)、非遗体验区 16000平方米(包括文创中心、非遗街区(前店后坊))、地上停车位 30 个;地下建筑面积 10380 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 9660 平方米、地下配套用房 720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 276 个、充电桩 69 个及基础设施配套等。2.1.3标段划分:1 个标段2.1.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通过后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完成评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1.5预算金额: 13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后续服务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因故所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6 08:30至2024-03-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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