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电动新能源牵引车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标段一:电动新能源牵引车27台,电动新能源自卸车12台;标段二:国Ⅵ6*4自卸车18台;标段三:国Ⅵ8*4自卸车9台、国Ⅵ8*4平板载货车10台;标段四:整体式吸排罐车5台、国Ⅵ4*2粉料罐车1台;标段五:定制半挂车1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地点:
广西柳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
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注: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与广西柳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柳州市运天运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标段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电动新能源牵引车及自卸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台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2 标段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国Ⅵ6*4自卸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
3.3.3 标段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Ⅵ8*4自卸车及平板载货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4 标段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整体式吸排罐车及国Ⅵ4*2粉料罐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5 标段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定制半挂车(液态渣罐运输)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6业绩允许是所投品牌制造商或投品牌任意代理商的业绩。投标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显示甲乙双方签章,签订时间,车辆品牌、型号与数量。
3.4 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6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或只投标一个标段,并可以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中标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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